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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巡经验 | 天津对村巡察工作的思考与实践
2025-12-01 18:34   来源:天津巡视公众号

立足直辖市实际 推动对村巡察提质增效

             ——天津对村巡察工作的思考与实践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推动市县巡察向基层延伸。村级党组织直接面向人民群众和基层党员,开展对村巡察,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天津市委巡视机构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对村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对村巡察工作推进座谈会精神,从“怎么看”和“怎么干”两方面,探索形成推动对村巡察提质增效的思路举措。



怎么看:持续深化对村巡察规律性认识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认识是前进的动力。扎实开展对村巡察工作,要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悟规律、明方向、学方法,坚持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统筹把握好时度效,切实以巡察之为巩固党长期执政的政治根基。

准确把握对村巡察政治性和人民性的关系。对村巡察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有效途径,是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有效渠道,政治性和人民性高度统一。必须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践行巡察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做到党中央部署什么、要求什么,就重点巡察什么;村民群众痛恨什么、反对什么,就推动解决什么,既要“有高度”,又要“接地气”,让村民群众感受到党的关心关爱就在身边、正风反腐就在身边、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切实提升村民对巡察工作的知晓度、信任度和参与度。

准确把握对村巡察“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的关系。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要根据各区村情村况,科学合理安排全覆盖任务,着力在“深、准、透、实”上下功夫,坚决避免“一锅炒、大呼隆”等表面化、形式化问题,更不能急功近利、心浮气躁,为了全覆盖而全覆盖。一方面,“有形”是“有效”的基础和前提。一届区委任期内,对全部村级党组织“过一遍筛子”,“巡察组来了”本身就是一种警示、一种震慑,就是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提醒。另一方面,“有效”是“有形”的目的和目标。对村巡察全覆盖不是简单完成日常任务,不能走马观花、浮光掠影,要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进度与效果兼顾,切实通过开展对村巡察,把制约乡村高质量发展的问题和矛盾找出来,持续推动完善基层治理。

准确把握发现“一个问题”和解决“一类问题”的关系。对村巡察既要注重发现和推动解决村容村貌、拆迁补偿、“三资”管理、村务公开等村民群众可感可及的具体问题,让百姓看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又要注重从个性问题穿透发现本区在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和体制机制等深层次问题,推动健全乡村振兴长效机制;还要注重结合“村账镇管”、“村章镇管”、街镇统筹谋划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等工作要求,穿透问题根源,纵向深挖街镇和区直部门存在的领导问题、作风问题、责任问题。要善于扑下身子发现问题,用联系的、系统的、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分析问题,串点成线、由点及面,做到发现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套制度、规范一个领域、警醒一批干部。



怎么干:多措并举推动对村巡察走深走实



基层实际千差万别,情况表现多种多样。对村巡察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创造性开展工作,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找准方向、彰显价值,切实增强对村巡察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扎实开展对村巡察分类。天津“都市型”和“传统型”农村并存、涉农区村量差距悬殊,面对这一实际情况,必须坚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优化分类标准,推动因村施巡。实践中,我们提出在区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中,将对村巡察作为重点进行谋划安排,确保在村“两委”换届前高质量完成对村巡察全覆盖任务。同时,将“农村类型”和“村量总数”作为对村巡察分类的“双维度”。从类型上,将全市涉农区域细化为“城镇化水平高、进程快”的区域,“经济活跃度高、产业发展兴旺”的区域,“文旅资源丰富、具有品牌特色”的区域,以及“集体收入依赖土地发包、种养殖业比重较大”的区域;从下辖农村数量上,将10个涉农区划分为“200个以下村”、“200至500个村”和“500个以上村”三个类别。在综合考量“双维度”基础上,对全市3652个村按照“区级重点村”、“镇级重点村”和“一般村”进行合理分类,并科学确定重点村比例。

因地制宜确定监督重点。开展监督工作如同“射箭”,只有“靶心”精准,才能箭不虚发、应弦而倒。实践中,我们按照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在全面把握“四个聚焦”监督重点基础上,着重关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惠农利民政策落实、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村属企业经营行为、征地拆迁、“后城镇化”基层治理、“小微权力”运行等情况;立足全市各村依法成立集体经济组织后的管理现状,对村党组织、村委会和集体经济组织并行的村,重点关注三者权责划分和村党组织作用发挥情况。同时,提出由区委巡察办在每轮巡察前,结合镇村特点梳理形成“共性监督清单”,区委巡察组针对具体监督对象梳理形成“个性监督清单”,切实做到“靶向出击”。

灵活用好对村巡察组织形式。依据巡察对象精准匹配组织形式,是确保巡察工作质效的重要前提,特别是对村巡察点多、面广,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实践中,我们强调以“常规+镇村一体延伸”为主要巡察方式,要求下辖农村数量超过200个的涉农区每轮均开展对村巡察工作,着力防止任务安排畸轻畸重。结合天津所在华北地区气候特点,提出利用每年6月至10月“黄金季节”,对下辖500个以上村的涉农区再增加一轮对村巡察任务,切实提升对村现场巡察时间。与此同时,注重打好对村巡察“组合拳”,对相关领域存在共性问题的村开展专项巡察,推动解决系统性普遍性问题;针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适时开展机动巡察;对发现问题多、整改难度大或落实整改要求不到位的村安排开展“回头看”。

健全对重点镇村统配巡察工作机制。基层监督面临地头小、人头熟的实际,一定程度上存在人情干扰因素,“熟人监督”难题比较突出。实践中,我们探索实行由市委巡视办统筹调度各涉农区巡察力量、交叉互派队伍的统配巡察机制,推动打破“人情藩篱”。以今年首轮开展的对重点镇村统配巡察为例,立足“异地监督”和“镇村一体巡察”优势,紧盯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现了一批有价值、有份量的典型问题和问题线索,切实发挥了巡察利剑作用。统配巡察过程中,由市委巡视办派员深入各涉农区对村巡察一线,实地了解统配巡察发现的典型问题和问题线索情况,有针对性地给予指导帮助,有效实现上下贯通联动。

建立“融入式”对村巡察指导督导机制。对村巡察工作质效的高与低,既与区委巡察机构工作是否扎实直接相关,也与指导督导是否精准到位密不可分。实践中,我们注重从市委巡视层面构建“责任传导—精准指导—闭环督导”的对村巡察工作链条,形成“融入式”对村巡察指导督导机制。由市委巡视办组织巡视巡察干部深入相关涉农区,以组员身份加入区委巡察组,直接对村级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在发现问题的同时,向基层一线传导党中央和市委关于对村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融入式”指导过程中,坚持边学习、边工作、边调研、边总结,通过“走街串巷”“明察暗访”“多维比对”“访难送暖”等多种方法加强对村巡察指导督导,实现“传帮带促”多位一体工作成效。此外,市委巡视办还将对村巡察开展情况作为每年度对各涉农区巡察工作评估评价的重要内容,集中“晾晒”对村巡察成果,形成“年初有安排、年中有推动、年末有评价”的闭环管理机制。

以“铁脚板+信息化”联系发动村民群众。人民群众是我们的力量源泉,必须时时处处以百姓之心为心。只有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巡察、支持巡察、信任巡察,对村巡察工作才能获得持久旺盛的生命力。实践中,我们鼓励引导巡察干部大力践行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既发扬“铁脚板”光荣传统,将五保户、低保户、边缘户、离任村干部等人员,作为对村巡察“必访”群体;又善用“信息化”创新手段,灵活运用天津“码上巡”、村务通等媒介,广泛搜集问题反映和诉求,真正和村民群众说到一起、唠到一处、打成一片,成为知农时、懂农事、善农言的“土专家”“田秀才”。下一步还将探索使用信息化前沿技术,辅助开展对村民访谈的智能筛选、情况分析,努力为对村巡察工作插上“科技翅膀”。

深入了解跟踪群众信访事项。巡察工作特别是对村巡察过程中,巡察干部身处基层一线,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被群众看在眼中、记在心里,能否正确处置农村群众信访反映,往往是检验巡察初心的“试金石”“晴雨表”。实践中,我们强调要高度重视村民群众的来信来访来电,避免将个人诉求作为“业外件”简单化处置,在串联结合、穿透分析基础上,研判背后可能存在的责任问题、作风问题、腐败问题。特别是提出结合实际建立跟踪了解机制,及时跟进群众信访事项处置情况,推动属事属地部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避免群众反映被一转了之、“石沉大海”,影响巡察权威性和公信力。

深化对村巡察整改机制。巡察是政治巡察,整改是政治整改。对村巡察直接面对村民群众,发现问题都是“实打实”的,整改工作来不得半点敷衍应付,必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务实过硬的措施抓好问题整改,切实增强内生动力和外部推力。实践中,我们鼓励各区一笔挥就对村巡察“前后半篇文章”,提出建立区镇村“三级整改”机制,对整改难度大、利益牵涉面广等“老大难”问题,以及相关村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统筹组织推动整改;建立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包联村巡察整改“第一组长”工作机制,由其领导、检查、督促整改工作;由区纪委监委和区委组织部承担巡察整改监督责任,推动村级党组织将巡察反馈问题改好改深改到位;完善巡察整改评估机制,由纪检监察、组织、巡察等部门协同开展整改评估,加大实地了解力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切实以对村巡察实绩回应村民群众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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