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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巡经验 | 整改“第一组长”领导法

2025-03-24 14:34   微信公众号:天津巡视

思路理念: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由谁主抓、由谁推动,直接影响整改的力度和效果。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第一组长(以下简称“第一组长”)由上一级分管领导同志担任,有利于提升被巡视巡察党组织对整改工作的重视程度,努力破解体制性障碍和机制性梗阻,更加有效推动将巡视巡察反馈的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内涵解读:“第一组长”领导、检查、督促整改工作,具体职责包括:一是出席相关反馈会议,就督促巡视巡察整改提出具体、明确要求;二是指导巡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指出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切实帮助解决,推动整改落实;三是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加强指导推动,发现问题及时帮促;四是推动解决重点问题特别是仅靠被巡视巡察党组织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确保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实践运用:在十二届市委第一轮巡视整改过程中,分管市领导同志认真履行“第一组长”责任,组织召开巡视整改推动会,听取巡视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先后4次对做好巡视整改工作作出批示,对以巡视整改促进高质量发展提出具体要求,推动该系统以巡视整改为重要契机,在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深化改革发展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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