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蓟州区委坚持把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作为“重头戏”,在充分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创新自选动作,积极探索高效方式,通过严肃认真做好“深度分析、专项整治、共性通报、四方联审”,汇聚工作合力,不断推进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常态化、长效化。
做好深度分析,压实主体责任
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汇总分析,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比如,对近4轮巡察发现的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印发《致各区管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的一封信》,重点反馈在政治站位、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党组织建设、民主议事决策、党内政治生活等9类突出问题,进一步压实被巡察党组织第一责任人责任。每轮区委书记专题会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负责同志及时督促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增强责任意识,推动真改实改。
开展专项整治,规范重点领域
按照区委要求,针对巡察发现的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坚持举一反三,及时开展专项整治。比如,针对二届区委第八轮巡察发现的土地承包费收缴、补贴发放、大额资金支出等涉及农村财务管理的问题,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和区农村中心等部门联合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各单位自查自纠、区级部门联合检查等措施,推动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村级组织财务监督管理相关制度,并强化制度执行,切实用足用好巡察成果,助力农村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
通报共性问题,推动未巡先改
及时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通报,提出改进措施。比如,针对二届区委第六轮巡察发现的在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干部担当作为、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农村合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11项共性问题,向全区印发通报,督促推动全区各单位以共性问题为镜为鉴,主动开展“自我体检、对号入座”,先改一步、早改一步,力争发现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问题、补齐一批短板,做到未巡先改。
强化四方联审,务求整改实效
为推动整改问题“见底清零”,常态化实行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和巡察组“四方联审”工作机制,巡察集中整改期间,共同对巡察整改方案、整改清单、整改报告等进行严格审核。比如,在二届区委第六轮、第七轮巡察集中整改期间,先后开展3次“四方联审”,对整改情况逐条、逐项、逐人审核,共提出审核意见60条,有效将“多股绳”拧成“一股劲”,提升整改监督合力,确保事事有回应、件件有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