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宿迁市委巡察办坚持与被巡察党组织同题共答,落细落小统筹协调、跟踪督促、汇总报告工作职责,建立起责任提示、业务培训、质效评估、情况报告的巡察整改全周期管理链条,有效压实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巡察反馈问题真整改、改到位。
细化整改责任提示。坚持以责任导向推动工作落实,推动被巡察党组织更加精准高效知责明责。对党组织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负责人责任进行逐项细化,健全完善巡察整改各环节工作流程,编制形成了包含“学习清单、责任清单、反馈清单、整改环节清单”的“整改政治责任担当包”,在巡察反馈时移交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供被巡察党组织开展学习、统一思想、明确关键。
优化整改业务培训。按轮次组织集中学习,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就整改流程、操作要点、常见问题予以辅导培训。循着整改环节强化具体指导,就整改方案制定、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起草、巡察整改办结报告撰写等具体业务方面,统一规范、细化标准、明确要求。搭建交流平台动态跟进指导,就巡察整改重点任务、重点事项,适时提醒被巡察党组织推进任务、落实责任。
硬化整改质效评估。坚持结束一轮巡察、启动一轮质效评估原则,扎实有序推进巡察整改情况质效评估。建立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市委巡察机构协调推进,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巡察组全程参与的质效评估工作机制,紧盯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事项整改情况、长效整改机制落实情况,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按节点启动巡察整改质效评估机制,全面了解整改质效,对发现的整改不力等问题,及时由市纪委监委提醒约谈,涉嫌失职失责的,及时启动问责程序。六届市委以来,共对26家党组织开展质效评估,约谈整改不力等党组织7家。
深化整改情况报告。坚持按职责听取整改情况报告,市委定期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总体汇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巡察整改情况。按轮次汇总被巡察单位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总结提炼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较为显著的整改成效、存在的突出问题,呈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按年度向市委常委会汇报推动巡察整改的主要做法,2023年、2024年宿迁市委两次听取巡察整改综合情况汇报,49家被巡察党组织列席会议,市委主要领导现场点评、提出要求,统一思想、压实责任。(江苏省纪委监委||责任编辑 郭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