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委巡察机构深化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统筹衔接,探索形成“三个三”工作模式,本届区委共开展3轮巡察,共发现问题667个,移交线索34条,组织处理21人,党纪政务处分2人。
为实现工作同步,蓬莱区委巡察机构建立“三项机制”:建立一体推进机制,每轮巡察前召开区纪委常委专题会议研究“四项监督”协作配合方式方法;建立健全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机构会商机制,提前了解被巡察党组织的政治生态,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动态准;建立协调联动机制,明确情况通报、人员选派、沟通协调等5项协调联动机制,对16项具体协作内容进行了制度化保障,形成贯穿巡察全过程的制度闭环。
蓬莱区委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机构采取“三个举措”强化联动。巡前,通过巡察组与区纪委监委相关部室组召开座谈会、巡察组组长“一对一”听取相关部室组线索通报、巡察机构向纪检监察机构征询有关问题三种形式,提前掌握被巡察党组织情况。本届区委巡察开展以来,纪检监察机构提供各类信息157条,其中134条信息为巡察精准发现被巡察单位存在的问题提供了有效支撑。巡中抓牢会商、移交、立行立改三个关键环节,巡察组充分发挥不驻组副组长作用,协调纪检监察机构就重要问题研判、重要政策适用等开展会商,做到重大问题提前移交、重要线索提前介入、疑难问题共商共治。本届区委巡察以来,巡中移交线索3条,已给予1人党内警告处分,组织处理2人。巡后跟踪期间,相关纪检监察室和派驻机构将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共同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和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情况实行“三方联审”。
通过“三项活动”,纪检监察干部和巡察干部队伍融合逐步推进。蓬莱区委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机构每半年召开一次业务研讨会,边工作、边研讨、边总结、边探索,推动建章立制60项,切实把“四项监督”统筹衔接融入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