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对村(居)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体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近日,西青区委出台《关于对有关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提级监督的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办法》),围绕加强村集体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进行了积极探索。
根据《工作办法》,对集体“三资”达到一定规模或信访问题突出的村主要负责人,经街镇党(工)委提名、区纪委监委研究、报区委同意后确定为提级监督对象,由区纪委监委对其有关事项直接监督。
据了解,提级监督围绕监督对象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公正用权、廉洁履职的相关事项进行监督,以破解基层工作机制不健全、监督力量薄弱、履行职责不到位等问题。村(社区)集体“三资”关系到基层发展和群众合法权益,《工作办法》规定,围绕“三资”管理使用情况,区纪委监委重点监督是否存在贪占挪用村集体资金、工程建设项目违规招投标或分包转包、困难群体资格认定和救济款发放不及时不精准等问题。此外,区纪委监委还围绕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民主决策、个人有关事项报备等情况,对是否存在落实上级部署要求打折扣、搞变通;是否存在村集体资金管理使用、资产资源承包租赁等方面程序履行不严格;以及是否存在向组织隐瞒个人婚姻现状、婚丧嫁娶不报备、不落实请销假制度等问题,进行重点监督。
除提级监督的事项更加具体,提级监督的方法也更加精准。“我们每季度至少深入监督对象所在村一次,通过查阅账目资料、听取工作汇报、个别访谈等方式,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西青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赵阳介绍说,区纪委监委对提级监督对象建立了个人廉政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受到“第一种形态”处理等资料。同时,设立信访举报专用平台,强化跟踪管理,接受群众监督。
“提级监督工作不是做样子,是要督促基层作风发生实实在在的变化。”西青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提级监督就是要做细末梢监督,破解基层熟人社会监督难的问题,发挥上对下监督的组织优势和面对面监督的距离优势,构建和完善村(居)务监督体系,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